曾任北京海淀法院审判员十年,92年进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科研所,99年调入本所。
熟悉经济法及公司法律制度及实务,长期从事国资管理体制研究,对用系统论破解中国国企难题颇有心得。在专注于国企改革同时亦喜探索民企。2003年在中国第三届上市公司峰会上首次提出“政企是用合同分开的”及“民企优先”等观点,影响广泛。
2003年研究乡村债务提出追溯免税,获财政部2003年优秀调查报告鼓励奖。目前从事农村卫生、教育及进城农民培训等方面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