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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0年财税改革:从建设型财政向公共财政的蝶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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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光辉历程,财税改革在探索中前行

    建国60年以来,财税改革作为我国经济改革的突破口,为促进各个时期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了重大贡献,收获了举世瞩目的成果。

    11949-1978年:财政分权与集权的有益探索

    建国初期,财政收入主要是公粮,并且主要供应前线。这一阶段,我国初步确立了与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的高度集中、统收统支的财税体制框架。1953年后,随着国家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财政体制改革主线逐渐转向寻找中央和地方之间合理分权的均衡点上,先后进行了划分收支,分级管理以收定支,五年不变总额分成,一年一变收支包干收入按固定比例留成,超收另定分成比例,支出按指标包干收支挂钩,总额分成,一年一变等探索。

    21979-2009年:公共财政体系初步构建

    财政体制——由“包干制”向“分税分收”转变。改革开放以来,在探索划分收支、收支包干等财政体制的基础上,1994年,我国实施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此后,又通过实施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出口退税分担机制改革、缓解县乡财政困难的三奖一补激励约束机制等,进一步规范了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

    收入制度——由“利润国家”向“税收国家”转变。计划经济时代,我国财政收入主要是国企上缴利润。改革开放后,我国加快了税收制度建设。先是对国有企业实行放权让利,后来又实行两步利改税和多种形式的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形成了所有权与经营权两权分离的格局。在这种情况下,1994年,我国实施了以公平税负、简化税制为核心的工商税制改革。其后全面取消农业税,实施消费型增值税,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顺利推进成品油税费改革,完善个人所得税、消费税、关税等制度。我国财政收入由主要依靠国有企业上缴利润转向了主要依靠公共权力取得税收,税收的收入和调节功能也逐渐增强。

    预算管理——由“功能预算”向“部门预算”转变。我国传统的“功能预算”,是按资金用途编制和管理预算,预算简单粗糙,覆盖范围有限,且监管不严。1998年起,国家开始实行以部门预算为核心的政府预算管理改革,包括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政府收支分类等改革不断深化,预算的完整性、规范性、透明度明显提高。通过改革,初步构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公共财政体系,保障了财政职能作用的发挥,较好地服务了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支出模式——由“建设财政”向“公共财政”转变。我国传统的财政是生产建设财政、国有制财政和城市财政,财政资金主要用于生产建设、投资于国有企业和服务于城市运营和发展。随着我国经济体制走向市场化,1998年开始,党和政府提出了构建公共财政体系的目标,财政逐步退出一般竞争性、营利性领域,同时,充分发挥财政在保障公共需要、调节收入分配、调控经济运行上的作用。目前,我国财政直接投资于生产建设的支出比例已大大降低,而用于保障公共供给、改善民生以及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等方面的支出已占了主要部分,公共财政的基本框架已经形成。

    二、希冀未来,公共财政在实践中健全

    回顾60年财税改革之路,改革目标在探索中逐渐清晰,就是围绕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公共财政体系这一目标和方向来进行。我们要继续坚定不移地深化财税改革,不断健全公共财政体系,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社会和谐的财政体制、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1、转舵财政职能,回归公共本位

    公共财政理念的内在实质是服务型财政,其核心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调控经济运行,优化经济结构,调节收入分配,保持社会的公平与和谐。回归财政的公共本位,要求消除财政错位、越位、缺位的“三位”现象,为社会经济发展间接地提供动力,让市场充分发挥基础性作用。首先,需从更高层次上加深对公共财政的研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共财政体制,分清哪些产品是非公共物品,是可以和应该由市场提供的,实现由“越位”向“让位”的转变;哪些是公共物品,是应该由财政提供支持的,实现由“缺位”向“补位”的转变。其次,通过引导、调控,优化资源配置,建立“政府搭台,市场运作”的模式。财政搭建投融资、基础研究等平台,引导市场健康发展,实现由“错位”向“换位”的转变。最后,鉴于财政资金的稀缺性,要明晰众多公共物品中哪些是最短缺的,是财政必须首先支持的,从而把好钢真正用在刀刃上,使财政资金产生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2、优化支出结构,着力民生福祉

    “民为邦本,本固邦宁”,始终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财政工作的最终归宿。为此,财政需坚持以人为本,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服务和谐社会建设。具体而言,一要建立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长效机制,将财力最大限度地投向民生,切实解决老百姓衣食住行、上学、看病、养老等切身利益问题;更加关心农民、社会弱势群体的生产生活,并正确处理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二要完全公开、透明。财政蛋糕怎样分割,投入民生几许,要清清楚楚、毫不含糊地端到台面上,不仅让群众看得清,还要让他们看得懂。三要树立“紧政府宽百姓,克扣自己体恤民生”的财政理念。做到财政工作为了人民,财政工作依靠人民,财政工作成果由人民共享,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3、坚持依法理财,加强科学管理

    依法理财是为了实现财政规范运行,抵制不适当的行政干预和长官意志,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归根到底,是为了实现全社会资源配置的公平与效率,保证经济社会的平稳健康发展。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因此,必须强化财政监督,打造“阳光财政”,维护依法理财的严肃性。一要积极进行自我监督,频念依法理财的紧箍咒;同时,加强自律之外的他律,自觉、主动配合人大、政协、舆论和社会各界的外部监督;在监督链条上,不止步于事后监督,更加强事前和事中监督,完善财政监督机制,提高财政监督水平。二要继续深化各项财政改革,打开绩效革命之门。继续推进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收支两条线,政府“绿色”采购制度、非税收入管理的“一清二改三规范”等改革,在建立公开、透明、完整、严格预算执行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体制上迈上新台阶。

    4、致力“两型”建设,推动科学发展

    实现财税科学增长之道在于创新发展思路,确立新的发展理念和模式。湖南正在进行的“两型社会”建设正是遵循这种科学发展理念进行的有益探索。“两型社会”是完全有别于以传统工业化和城市化为代表的新型社会形态,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生态宜居、人民安居乐业是其根本特征。因此,我们需以“两型社会”建设为契机,健全协调配合的财税政策体系,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一要健全和完善以奖代补、以奖代投的补助机制,构建税收优惠和惩罚并用的机制,带动、引导资本投入符合“两型”要求的产业、企业。二要建立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如建立区域性生态补偿机制,支持试验区开展COD、二氧化碳排污权交易,探索建立省级排污权交易市场等大力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税制度。三要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完善税收政策体系,优化税制结构,规范非税收入管理。

    5、加强制度建设,促进协调发展

    事权与财权相结合,以事权为基础划分各级财政的收支范围以及管理权限,使事权划分与支出范围相一致并和财力相适应,这是建立完善、规范、责权明晰的分级财政体制的核心。分税制改革由于种种因素的制约,将改革重点放在了划分收入上,并未解决这个一直困扰我国财政体制改革的主要问题。今后,本着事权划分与政府职能转变、市场机制建立以及政治体制相一致的原则,首先,以是否是社会共同事务为标准,划分政府与市场以及个人之间的事权;其次,明确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事权,在此基础上,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健全中央和地方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体制;最后,以受益对象和公共工程规模为标准,理顺地方各级之间的关系,在此基础上改革省以下财政体制,完善转移支付制度,逐步建立健全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努力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作者系湖南省财政厅科研所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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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省长沙市湖南省财政厅办公楼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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