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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扶持项目的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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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税费改革后,为解决村级组织无钱办事的问题,政府加大对村集体经济项目的资金扶持力度。结合《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笔者就财政扶持村级集体经济项目的资金账务处理谈一些个人看法,供大家参考:

    一、收到项目资金的账务处理

    当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收到上级拨入的项目资金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付款”科目。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应付款

    二、支出项目资金的账务处理

    支出项目资金的账务处理按修建房屋及建筑物、购建林木资产或牲畜(禽)资产、进行对外投资或联营投资三个方面来考虑。

    (一)修建房屋及建筑物修建时,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现金”、“库存物资”等科目。修建过程中村民投工投劳的,按当地劳动工日计价,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公积公益金”科目。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时,(1)形成固定资产的,按实际成本结转,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同时结转项目资金,借记“应付款”科目,贷记“公积公益金”科目;(2)未形成固定资产的,经批准后从项目资金核销,借记“应付款”科目,贷记“在建工程”财政扶持项目的账务处理云南建水县 楚福建科目。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自筹及投工投劳部分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会计分录为:

    1.修建时

    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

    现  金

    库存物资

    2.建设过程中投工投劳的,按当地工日计价

    借:在建工程

    贷:公积公益金

    3.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1)形成固定资产的,按实际成本结转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同时结转项目资金

    借:应付款

    贷:公积公益金

    2)未形成固定资产的,经批准后从项目资金核销

    借:应付款

    贷:在建工程 

    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自筹及投工投劳部分

    借:其他支出

    贷:在建工程

    (二)购建林木资产或牲畜(禽)资产

    购建林木资产或牲畜(禽)资产时,按实际开支借记“林木资产”、“牲畜(禽)资产”,贷记“银行存款”、“现金”、“库存物资”、“公积公益金(投工投劳部分)”等科目,同时结转项目资金,借记“应付款”,贷记“公积公益金”科目。

    会计分录如下:

    借:林木资产

    牲畜(禽)资产

    贷:银行存款

    现  金

    库存物资

    公积公益金(投工投劳)

    同时结转项目资金

    借:应付款

    贷:公积公益金

    (三)用项目资金对外投资或联营投资

    用项目资金进行对外投资或联营投资的,经考查论证,在签订投资合同的基础上,借记“长期投资”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现金”等科目,同时结转项目资金,借记“应付款”科目,贷记“公积公益金”科目。

    投资时

    借:长期投资

    贷:银行存款

           现  金

    同时结转项目资金

    借:应付款

    贷:公积公益金

    三、项目结束后,日常经营管理的账务处理

    日常经营管理的账务处理按集体统一经营、承包经营和投资分利三个方面考虑,各个方面的会计分录如下:

    1.集体统一经营

    1)生产农产品时   

    借:经营支出

     贷:银行存款

    现  金

        库存物资

    公积公益金(投工投劳)

    2)销售农产品时

    借:银行存款

    现  金

    贷:经营收入

    3)林木资产郁闭前的管护费用、幼畜及育肥畜的饲养费用直接

    借记资产

    借:林木资产

    牲畜(禽)资产

    贷:银行存款(现金)

          库存物资

    公积公益金(投工投劳)

    4)林木资产郁闭后的管护费用、产役畜的饲养费用

    借:经营支出

    (经济林木、产役畜)

    其他支出(非经济林木)

    贷:银行存款

    现 金

    库存物资

    公积公益金(投工投劳)

    5)销售林木产品(林木)、牲畜(禽)产品和牲畜(禽)

    借:银行存款

    现 金

    贷:经营收入

    同时结转林木成本或牲畜(禽)饲养成本

    借:经营支出

    贷:林木资产

    牲畜(禽)资产

    2. 承包经营

    借:银行存款

    现  金

    贷:发包及上交收入

    3. 投资分利

    借:银行存款

    贷:投资收益

    上述各科目,按《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设置明细科目进行分类核算。租用房屋、土地、荒山等实施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项目的,投产前的租金记入相关资产科目;投产后的租金记入“经营支出”科目。

    实施项目过程中形成的资产,归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所有。经营用资产,在经营期内按平均年限法提取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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